最新消息 / 系所公告

【課程資訊】115-1進修學士班學生選課須知

1.請詳閱選課相關規定(含全人選課條機制)與日程。
2.法律學院各系不辦理預選登記。
3.即時加退選申請表:僅適用於「網路初選」及「網路加退選」選課階段,因系統設定課程屬性為「拒加」、「拒退」情形,同學無法自行上網處理選課時,始得填寫本申請表向開課單位提出加退申請,並經開課單位同意受理後,始為有效。
4.必修代入科目:
(1)導師時間:以所屬班級代入。
(2)學年課:由上學期轉入。(上學期未達50分者,須填續修單經任課老師及主任核准,始可續修下學期課程)
(3)學期課-OO(二):由OO(一)轉入。

※延修生、復學生不做必修代入。依學校規定,由同學自行選課。

115-1選課須知